遂高管财专发〔2023〕116号
城乡保障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3〕41号)及《遂宁高新区党政办公会会议议定事项通知》(遂高通〔2023〕98号),现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5万元至你中心,主要用于支持高新区农机提灌站新(改)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市级配套。待市政府审定后,如下达资金有所调整将再行清算,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下达。
本次预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文件要求,及时拨付资金,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详见附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