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高新区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区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高新区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网址:https://gxq.suining.gov.cn/,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2.其他方式。公众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询点查询;可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高新区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及各镇(街道办)、委属各部门提出申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及各镇(街道办)、委属各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suin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目前,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1

党政办公室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2710005

2

党群工作部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2710477

3

纪检监察室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6801059

4

财政金融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6801028

5

科创经发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5183296

6

建设交运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6801052

7

社事群工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2328770

8

经济合作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2941062

9

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0825-2623699

10

综合执法局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14

0825-6166466

11

公安分局

物流港大道104

0825-2383900

12

应急分局

高新区群众接待中心

0825-2383285

13

司法分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2656338

14

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6853201

15

市场监管分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2942129

16

生态环境分局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3180686

17

城乡统筹中心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2941003

18

质安中心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3212121

19

投资审计中心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0825-6801061

20

创新创业物流服务中心

健坤大厦

健坤大道68

15680563195

21

退役军人中心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一区102−2

0825−2267960

22

西宁街道

广德社区原大板桥3

0825-2299584

23

保升镇

保升镇保升街51

0825-2940088

24

聚贤镇

聚贤镇政通街1

0825-8549001

25

会龙镇

会龙镇龙祥上街27

0825-8585008

:办公时间:冬、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三、监督与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高新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高新区纪委监室、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投诉。

高新区纪委监室投诉电话:0825-6801059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投诉电话:0825-6801008

通信地址:遂宁高新区健坤大厦(健坤大道68号) 

邮政编码:629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认为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