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发〔2023〕114号
建设交运局: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水利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3〕32号),现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5万元至你局,主要用于支持高新区开展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河湖管理保护激励奖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待市政府审定后,如下达资金有所调整将再进行清算,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下达。
本次预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请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