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职能简介

我单位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根据分局职能职责,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地质地矿股、利用和确权登记股耕地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规划管理股林草资源股8个股室,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

2.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组织辖区内城市设计(重点区域除外)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用地规模小于100亩的工业项目,政府性投资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小规模的区域内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级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建(构)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店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5.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7.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0.配合做好辖区内执法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11.负责园区林业相关工作。

1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格局,完善园区控规,力争全市第一批完成控规报批;深化雁栖湖、保升场镇、城市有机更新3个专项规划,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快雁栖湖、鹭栖湖、遂宁高新站等重点片区规划研究,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严格规划审查及管理,提前介入指导项目规划设计,提高规划审查质量和时效,助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用地保障。加强土地报征,提前谋划2024年土地报征工作,完善报征资料,力争全年报征1000亩土地,保障雁栖湖公园、大宗物资二期等15个重点项目;加快土地出让,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制定2024年出让计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力争全年出让供地2000亩,确保重大项目及高新区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压实田长制工作责任,细化2024年目标任务和责任,常态化开展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确保年终考核不被“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强动态巡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广泛宣传教育,深入排查巡查,专项整治隐患,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529.3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7.75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用于保障“植被恢复费”项目费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分局2024年收入预算152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9.35万元,占67.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万元,占32.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分局2024年支出预算152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万元,占1.79%;项目支出1,502.05万元,占98.2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529.3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7.75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用于保障“植被恢复费”项目费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9.3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 农林水支出55.5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36.25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29.3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2.2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招商引资2万元,占0.19%;森林资源管理7.5万元,占0.7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8万元,占4.66%;行政运行27.3万元,占2.6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万元,占5.83%;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517.2万元,占50.25%;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25万元,占21.86%;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71万元,占6.9%;事业运行35.75万元,占3.47%;地质灾害防治35.6万元,占3.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  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费用,林保规划。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费用;林业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长制、森林督察等林业工作经费。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领域类执法工作经费。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预算数为517.2万元主要用于:  专委会、规委会工作经费及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经费;乡村规划师经费;高新区规划馆运营费用;遂宁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技术服务项目;遂宁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一张图"系统平台建设;遂宁高新区战略规划及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遂宁高新区场地竖向优化设计项目;遂宁高新区科创片区整体提升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遂宁高新区城市能级提升规划研究、五大片区规划研究及相关规划建设咨询服务;遂宁高新区(遂宁西)高速路口出入口黄龙路景观及站房设计费用。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 林地报征技术服务费;土地报批、耕地卫片、征收农用地风险评估、耕地进出平衡技术服务费和耕地保护等工作经费;土地评估业务工作经费;“亩均论英雄”工作经费;土地推荐和出让等工作经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费;农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在乡镇延伸办理工作。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35.7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市政府派驻督察员专项经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预算数为35.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驻守督导、勘察设计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2023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分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71.43%。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求预算,保障人员差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8.4万元,增长44.44%。

(二)政府采购情况

分局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6.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遂宁高新区2024年度批次用地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遂宁高新区2024年度批次用地林地报批技术服务;遂宁高新区场地竖向优化设计服务项目;遂宁高新区科创片区整体提升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分局共有车辆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1529.3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9个,涉及预算1502.0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土地出让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