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聚贤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聚贤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务、组织、宣传、统战、纪检、政务服务、政协工作、文书档案、人事工资等工作,承办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科、文、卫管理;负责婚姻登记、殡葬、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区划、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乡镇计划生育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村经济和二、三产业经济发展、经济统计、土地管理、村镇建设、集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综治、“大调解”、维稳、信访、安全等工作。
5.财政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镇人大、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有关综合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
6.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7.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遂宁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力度,推进“厕所革命”。今年将完成新改建厕所3764 处。开展场镇大整治、院落大扫除,彻底解决场镇“乱”农村“脏”的现象。
2.减问题,强化“污染治理”。聚焦“水环境”、“秸秆禁烧”、“垃圾转运”在镇域范围内开展检查督导行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实施3.8KM河道清淤、漂浮物打捞、污水整治等工作。
3.加快推进聚贤小镇安置房建设。片区开发与川威集团对接磋商,达成合作协议报园区进行研究,力争今年底前安置房投入使用。
4.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为抓手,做好新村建设,同时,继续以产业路、通组路、入户路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村道路29.8KM。
5.持续绷紧疫情防控弦。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加大排查力度,用好“二码”,积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防止疫情输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聚贤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聚贤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5.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聚贤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1797.5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0.57万元,主要是将专项资金村规划编制设计费86.8万元、办公楼维修40万元、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15万元、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维护经费30.6万元(上年只有部分纳入预算)纳入了本年度预算,乡镇财力保障资金增加43.47万元,本年职工人数增加、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监督委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聚贤镇2021年收入预算179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2.01万元,占64.0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5.54万元,占35.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聚贤镇2021年支出预算179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21万元,占55.64%;项目支出797.34万元,占44.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聚贤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7.5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0.57万元,主要是将专项资金村规划编制设计费86.8万元、办公楼维修40万元、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15万元、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维护经费30.6万元(上年只有部分纳入预算)纳入了本年度预算,乡镇财力保障资金增加43.47万元,本年职工人数增加、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监督委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5.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5.54万、农林水支出46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聚贤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2.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10.57万元,主要是将专项资金村规划编制设计费86.8万元、办公楼维修40万元、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15万元、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维护经费30.6万元(上年只有部分纳入预算)纳入了本年度预算,乡镇财力保障资金增加43.47万元,本年职工人数增加、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监督委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60万元,占4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万元,占5.57%;卫生健康支出28.47万元,占2.47%;节能环保支出39万元,占3.39%;农林水支出469.81万元,占40.78%;住房保障支出47.93万元,占4.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选举区人大代表选举经费、乡镇人大代表监督、视察等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23.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镇维稳信访调解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3.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力保障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政绩效监管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5.2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8.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经费等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秸秆禁烧经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45.54万元,主要用于:聚贤境内机场路建设等项目地拆迁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6.8万元,主要用于:村规划编制设计服务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及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77.01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离任、过渡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等补助以及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7.9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聚贤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3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聚贤镇(部门单位简称)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12.5%。主要原因:因聚贤镇由安居区划入高新区后,预计2021年公务接待等活动增加,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降低100%。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未分配公务用车,不预算该项资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垃圾清运车1辆(费用从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内列支)。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聚贤镇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1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2.1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50.34%。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结合我镇实际,适当增加差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聚贤镇2021年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45.54万元,主要用于聚贤境内机场路建设等项目地拆迁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聚贤镇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聚贤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9.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2.4万元,增长32.0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聚贤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聚贤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聚贤镇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处其他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项目以外的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指其他项目以外的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