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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群众工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3-01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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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群众工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群工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信访、政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群众工作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综合管理园区信访及政法工作。

2.负责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指导园区信访工作;处理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负责接待来访,协调处理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3.统筹园区政法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扫黑及反邪教等工作。

4.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群工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信访维稳方面。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信访问题化解力度;二是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狠抓控制越级上访工作;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五是加强信访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引导群众知法、懂法。

政法工作方面。一是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园区基层治理水平;二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三是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大摸排和调处;四是做好防邪工作,加强对邪教人员管理和转化力度;五是做好市域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群工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群众工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万元、农林水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万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675.3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1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群工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67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群工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67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7万元,占11.84%;项目支出595.4万元,占88.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群工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675.3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万元、农林水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群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675.38万元,较2023年减少33.1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信访业务上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3万元,占96.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占1.51%;卫生健康支出2.79万元,占0.41%,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万元,占0.03%;农林水支出2.25万元,占0.34%;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占0.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事业运行。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8.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行政运行。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5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事务。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等。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服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信访事务。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6万元,用于: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事业单位医疗。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0.37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3.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费用。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6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群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1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群工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没有特殊情况,无人出差。公务接待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公务接待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饮费,住宿费。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群工中心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4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中心无安排“会议费”、“培训费”,差旅比去年减少0.94%。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群工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群工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群工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群工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群工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群工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595.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95.4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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