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遂市监罚告〔2023〕4028号)
遂宁岚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
经查,遂宁岚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见附件),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在其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因上述当事人查无下落,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依法公告告知。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拟吊销9户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联 系 人:孙黛媚、杨德军 联系电话:0825-222837
联系地址: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3B04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