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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总工会关于清凉物资采购竞价的公告

来源:遂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1-08-01 1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拟采购一批清凉物资,办公地址位于遂宁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2楼,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采购产品明细

序号

品牌

品名

规格

数量(套)

备注

1

太极

藿香正气液

10ml*10

1800

 

2

太极

复方板蓝根

15g*20

1800

 

3

太极

夏桑菊颗粒

10g*20

1800

 

4

龙虎

风油精

9ml/

1800

 

5

贵州达灵

胎菊

55g/

1800

 

6

川渝

葡萄

20g*18

1800

 

二、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是上述指定品牌、指定规格的正品,若涉及假冒伪劣产品、残次品将依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是本年度生产的产品,不得是临过期产品、残次品,且有效期不得低于6个月。

三、供货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民事责任能力;

(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四、报名和竞价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20218220218409:00-17:00,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2楼,遂宁高新区总工会办公室领取竞价邀请函(联系人:唐女士);

(二)竞价时间、地点:202185日上午10:00,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2遂宁高新区总工会会议室参加报价。

五、竞价规则

(一)本项目竞标报价包含:运输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本项目为一次性密封报价,价格最低者成交(每项产品需列明单价,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产品型号,如果不能提供中标产品,作废标处理)。

六、成交事项

(一)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于2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遂宁高新区总工会清凉物资采购合同》作为本竞价公告的附件之一,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遂宁高新区总工

地址:遂宁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2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25-2292108

 

 

 

遂宁高新区总工会    

                             20218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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