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关于再次征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110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推动遂潼两地高新区深入合作努力建成具有区域带动能力、资源集聚辐射能力、技术创新引领能力、门户枢纽能力的特色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结合园区实际,我局再次开展产业合作示范园区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或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区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企业或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   

)项目申报单位须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建项目前期手续完善,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采取企业承诺制)。

)对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式

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

、重点支持方向

(一) 示范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公共服务项目。

(二) 示范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合作示范园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优化园区产业发展环境。

(三) 其他。支持园区特色化、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集约化发展和区域协同、开展川渝产业合作交流等。

四、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材料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遂宁高新区2021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2.附件材料(可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情况参照申报书附件清单增减),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整册资料加盖骑缝章。

申报材料需真实充分反映项目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况,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名单。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根据实际选择申报类型,同时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加盖公章提交至科创经发局,并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发送至873972570@qq.com再次征集申报时间2022720-2022831,逾期不予受理;

(二)园区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审

(四)园区主管部门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后,按程序报管委会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五)结果公示。

六、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完善,坚决杜绝手续不完备、投入资金不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不相符、重复申报等现象发生。园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情况、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并组织项目真实性现场核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尹玲    0825-5183298

联系地址:健坤国际金融中心1701

 

 

附件:遂宁高新区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项目申报书

 

 

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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