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西宁街道办事处,委属各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别转移支付机制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纳入直达机制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以下简称直达资金),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依托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支付使用、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监控,实现全覆盖、全流程、动态化的监管,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更好发挥救急纾困、雪中送炭效应,防止资金跑偏和空转。
二、直达资金直达基层主要内容
(一)预算下达方面
在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库款单独调拨的基础上,及时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完整记录和跟踪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时间、分配到部门的有关信息。对于此前已经下达但确在直达资金范围的,各股室要在收到上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发文调整,打上相关标识,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指标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二)资金支付方面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不得采取现金方式支付,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通过系统监控,跟踪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对于此前已经形成支出但确在直达资金范围的,各股室要在收到上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指标金额和标识及时匹配支付信息,并导入监控系统。
(三)资金台账方面
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台账格式,依托监控系统建立资金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下达、支付使用和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各股室要督促和指导预算单位(部门)在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台账导入监控系统。
三、监控工作职责分工
参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做法,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压紧责任。
(一)预算股
1.牵头细化本园区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督促协调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并导入监控系统,依托监控系统实时掌握本园区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
2.负责归口管理资金的监控工作,在本级预算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数据导入监控系统,资金形成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数据导入监控系统,指导和督促归口管理预算单位(部门)及时导入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及时核实处理监控系统预警信息,规范制作处理单,强化监控成果运用,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
3.依托监控系统,牵头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规使用直达资金的行为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国库股
1.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制定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配套制度,会同有关股(室)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监控培训,收集汇总监控预警规则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
2.负责配合做好监控系统和财政网络运维保障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四、数据质量要求
(一)完整性
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资金范围,将所有直达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将监控系统数据与大平台数据、总预算会计数据核对,及时发现和处理差异,确保口径一致。
(二)及时性
各股室应在本级预算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在资金形成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数据导入监控系统。同时,督促和指导预算单位(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受益企业和个人实名台账,及时将补贴补助发放信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导入监控系统,确保监控系统及时反映资金流向。
(三)准确性
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规范使用数据自动导入功能,尽量避免人工录入指标数据,确保直达资金各项基本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指标文号、科目、预算项目、金额、时间等)与生产系统保持一致。建立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与预算单位(部门)之间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监控工作
要充分认识到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控工作配套制度,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控成果运用
要依托监控系统强化直达资金监管,第一时间发现和纠正超时下达、违规转至实有资金账户、投向不精准、截取挪用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尽快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审计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在监控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的,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
(三)加强跟踪督导
园区财政局要对监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导,对预算发文不规范、资金标识不准确、数据导入不及时、预警信息处理流于形式和工作进度严重偏慢股室和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和约谈等措施。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