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遂宁建设为成渝发展轴上新的经济增长极,2018年3月,经过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遂宁西部现代物流港获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授牌,成功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遂宁高新区范围:遂宁高新区形成"一区多园"的空间格局,包括高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船山园区、金桥园区、安居园区、创新园区组成,总面积535.59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9个乡镇,共158个村(社区),21.33万人。

其中,高新区直管区是遂宁高新区的核心区,以原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为依托,将聚贤镇、会龙镇等区域纳入规划区内形成高新区直管区,规划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

遂宁高新区直管区包括现状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空港新城(规划)。目前除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已完成规划环评外,其他片区暂未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由于遂宁高新区直管区规划范围内原规划区域经过多年发展,各配套区四至范围、产业现状等已与本次规划布局存在较大变化,为了使区域开发更具指导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园区在新建、升级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及时限

直管区规划面积149.04平方公里,直管区辖3个乡镇(保升镇、聚贤镇、会龙镇)、1个街道(西宁街道,原中西部物流港主要所在地),共12个社区、53个村,570个村民小组、31838户、90449人。

规划时限为2019年-2035年,近期:2019年-2025年;远期:2025年-2035年。

3、发展目标

以塑造新时代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为总体目标,打造国际物流港、高新智造园、蔓藤生态城。

4、功能定位

"533"发展战略,即发展要求"五高"(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高素质团队),发展动力"三新"(新理念、新机制、新动能),发展定位"三区"(联动成渝的示范区、中心极核的引领区、创新创业的集聚区)。

5、空间布局

规划区域形成"一城、二区、三山、四谷"的空间结构。

一城:是位于东侧的高科城,城市高效集聚,在原国际物流港基础上有机延展,与山水环境交互融合,总建设用地规模31平方公里,承载27.5万人,是直管区核心发展片区。

二区:是指临空港片区和聚贤片区,围绕聚贤镇、会龙镇和遂宁安居机场适度集中,自然生长,与周边临近组团形成簇群形态,集约发展。临空港片区用地规模6平方公里,承载5万人;聚贤片区用地规模3平方公里,承载2.5万人。

三山:三条南北向主要山脉,包括梵云山,群贤山和汇龙山,其中最长的是高科城西侧的梵云山,延绵20公里。

四谷:"三山"及其支脉将场地划分为四条纵向的山水主题长谷,是承载高新农业发展关键空间。

6、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地形特点以及园区开发时序,规划区内分为:一城、二区、三山、四谷格局。其中一城、聚贤片区为重点开发片区,临空港片区为远期开发片区。

1、居住用地

根据高新区"一城、两区、三山、四谷"的空间结构,结合现状建成区的居住用地布局情况,将高新区直管区的居住空间分为八个片区。

桃花山片区,居住用地72公顷,平均容积率2.0,人口3-4万人;健坤城南片区,居住用地71 公顷,平均容积率2.5,人口3-4 万人;健坤城北片区,居住用地140 公顷,平均容积率2.5,人口7-8 万人;保升片区,居住用地90 公顷,平均容积率2.5,人口4-5万人;黄桷岭片区,居住用地100 公顷,平均容积率2.0,人口4.5-5万人;聚贤片区,居住用地95 公顷,平均容积率1.7,人口3-4 万人;会龙片区,居住用地95 公顷,平均容积率1.5,人口3-4 万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为满足城市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服务需求,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结合《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规划形成"市级、高新区(组团)级、生活圈级"三级中心体系。

①城市级中心

城市级中心即《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体系中确定的高新综合副中心,以生产和技术服务为主导,围绕鹭栖湖主要发展高新服务、科技研发、创新孵化、商贸物流等功能。同时结合专项规划相关要求,补充工人文化宫、公共艺术中心等城市级文化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设施。

②高新区(组团)级中心

结合"云舒画廊"、鹭栖湖、桃花山、渠河等城市公园和公共开敞空间,重点增加高新区(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组团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服务设施,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遂宁分院、高等中学等教育设施,组团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设施,组团级体育设施。特色商业设施包括结合山水环境打造的特色商业街区,以及以复建文化建筑为载体的综合型服务设施。

③生活圈服务中心

生活圈服务中心按服务城市生活、产业园区和乡村地区的差异,具体分为生活圈中心、产业便利中心和乡村特色生活圈三类。

生活圈中心根据服务半径差异,分为15分钟生活圈中心和10分钟生活圈中心。15分钟生活圈中心:根据步行出行规律,按照半径1000米设置15分钟生活圈中心6处,主要包括社区商业综合体(包含: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综合商场、银行营业网点、电信、邮电营业网点等)、初中、派出所、大型运动场地、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门诊部。10分钟生活圈中心:根据步行出行规律,按照半径500米设置10分钟生活圈中心,共19处,主要包括小学、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市场等。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在相对独立的产业区内,按服务半径1000-1500米设置产业便利中心,为产业区工人提供集中的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主要包括便利中心综合体(包含:零售商业、餐饮服务、文化活动、卫生服务、商务会议等)和体育运动场地。

乡村特色生活圈:按2 公里服务半径,划定乡村发展型生活圈和乡村提升型生活圈,共13 个。乡村发展型生活圈配套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室、全民健身设施、市场、邮政和储蓄代办点、农业服务站点。乡村提升型生活圈设置除了发展型生活圈配套设施以外,加配小学和旅游服务中心。通过农业谷中的绿道将乡村特色生活圈串联,激活农业谷中农业资源点和自然、人文资源点的价值潜力。

4、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为规划用地的主体,其性质主要为一、二类工业,各工业组团之间充分利用河道、道路绿化以及山体绿化改善工业区内部环境。

5、物流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主要分布于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基地货场周边及遂渝高速公路遂宁南/安居出口附近,遂渝铁路遂宁南站地区。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形成"四横四纵"结构性干路,加强跨组团快速联系,加强跨组团快速联系,采取"小街区密路网"理念,强化中心地区交通可达性。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设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等。消防站、公交站等设施根据园区需要配置于各组团。

8、绿化与广场用地

结合直管区浅丘地形特征,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加强城市建设用地以外区域绿地的管控和引导,构建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

三、规划协调性分析

《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上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年-2020年)规划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年-2020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年-2020年)规划纲要》,同时与《四川省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2008年—2020 年)》《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以及遂宁市环保规划等规划相协调,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

四、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制约因素

1、地表水

部分监测断面的粪大肠菌群、总磷等因子未达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主要是沿岸仍有农户散排导致。待区域加强整治后,可有效减少农户散排对河流造成的污染。其余所有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2、大气环境

评价区域内其余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所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等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

监测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学校、医院等功能区的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达标。

4、土壤环境

评价区域内监测点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筛选值。

5、地下水环境

区域地下水部分监测点位的总硬度、总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等指标存在超标,原因是原生地质条件和农户散排导致污水渗入地下水。评价区域其余地下水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在处理好工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两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本规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超标,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功能区划。总体而言,本次控规在城市总规基础上对犍为新型工业基地进行了更为合理的布局,在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规划环评认为规划的实施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

六、规划实施拟采取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

①调整能源结构,气源规划采用管输天然气(NG)作为主气源;

②严格审批各类排放污染项目,提高清洁生产准入要求,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③加强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合理安排工业布局。

④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施工、道路运输和堆场管理的扬尘污染控制。

⑤在各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中落实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源治理的相关内容。

2.水环境

①通过产业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

②加快推动物流港、PCB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推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做到达标排放。

③严格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管理。到2030年,规划区内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④加大企业冲洗水、清下水回用力度,污水厂尾水应考虑配套建设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后的尾水主要回用于园区杂用水(绿化、道路浇洒)等。

3.声环境

①公路两侧设置足够的绿化隔离带,局部地段增设屏障措施;对城市道路敏感地段实行限速、禁止鸣笛、规定车流量。

②加强工业噪声管理与防治。工业生产使用固定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实行排污申报登记,采取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③加大对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防止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①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

②加快园区固废管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园区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③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角度控制各市工业固废产生量,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量。

5.生态环境

①保加强涪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沿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②在园区开发以及道路建设等工程建设时,如因施工需要不得不损伤植被等生态时,要求工程完成后必须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无法恢复原貌的,必须重新种植草坪或其它植物,达到生态工业园景观要求。

③加强工业区及其相临滨水区的绿化建设,对除部分承载的交通干线外的大部分空闲地带及人行道路

④在园区四周建设绿化带,实施植树种草的绿工程,提高绿地面积,保护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减轻因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七、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符合国家、四川省、遂宁市等各层次相关规划和政策的相关内容。规划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规划实施后,通过采用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之内。在切实控制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及类型、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总量控制要求、规划调整方案的基础上,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八、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玫瑰大道254号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825-2252573

邮编:629000 E-Mail: 971676572@qq.com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025-86773190

邮编:210042 E-Mail:120894240 @qq.com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园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公众意见。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简本索取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纸质报告书可到公布的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索取查阅。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