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2021〕24号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通知
党群工作部: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1〕12号),现财政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0万元至你部。该项资金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50201—办公经费、30201—办公费。
请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和分配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