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发〔2023〕130号
城乡保障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3〕66号),现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8万元至你中心,主要用于2023年度水稻飞虱等重大病虫防控补助工作。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待市政府审定后,如下达资金有所调整将再进行清算,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下达。
请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文件要求,及时拨付资金,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详见附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