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2021〕123号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聚贤镇政府: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遂财资环〔2021〕19号),现财政下达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108万元至你政府(见附件),该项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参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科学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和分配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表 单位:万元
| 地区 |
2021年行政村任务数量(个) |
行政村 |
分配金额 |
备注 |
| 遂宁高新区 |
2 |
宝珠寺村、石板凳村 |
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