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绩效目标管理,从源头上对预算进行严格管控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未申报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模糊不清的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资金。未经审核通过的项目,不能进入预算编制流程。
二是着力绩效运行监控,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优先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监控方式上开展对绩效目标和支出进度“双监控”,对偏离目标的项目,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是着力预算绩效评价和辅导,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将卫生、农业、扶贫、交通等领域区级预算安排的项目列入重点评价范围,采取委托机构的方式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采用“财政人员+第三方机构”评价模式,强化评价质量管控,努力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按照“谁花钱谁担责、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提出问题进行整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将绩效自评报告和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实时公开,公开内容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