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发〔2022〕17号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建设交运局、城乡统筹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遂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遂财农〔2021〕95号)及《遂宁高新区党政办公会会议议定事项通知》(遂高通〔2022〕17号),现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436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衔接资金各项任务要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中央资金的55%、省级资金的50%,且不得低于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三、请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备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所属镇、街道 |
下达金额 |
小计 |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
| 建设交运局 |
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履职补助 |
保升镇 |
0.72 |
151.72 |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会龙镇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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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贤镇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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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升镇和兴村—宝凤村通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二期) |
保升镇 |
1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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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统筹中心 |
保升镇观山村特色蔬菜种植产业项目(一期) |
保升镇 |
79.28 |
28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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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升镇和兴村权森农业综合体产业园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
保升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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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升镇宝凤村藏粮水库生产道路环线建设项目 |
保升镇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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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街道兰井村宜民养殖合作社发展生态鱼养殖及畜牧养殖 |
西宁街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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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4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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