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发〔2023〕117号
城乡保障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3〕50号),现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万元至你中心,主要用于支持高新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奖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待市政府审定后,如下达资金有所调整将再进行清算,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下达。
请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文件要求,及时拨付资金,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详见附件1),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
2.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奖补明细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 | 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 金额 (万元)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备注 |
市级 2万元/个 | ||||||
城乡保障中心 | 1 | 2 | 对新评定的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奖补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 | 受益群众满意度≥90%。 |
附件2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奖补明细表
类型 | 级别 | 名称 | 县区 | 补助标准 |
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 市级 | 遂宁市船山区桃森种植合作社 | 高新区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