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市通报了2019年1—9月环境空气质量,全文公开如下。 一、市城区空气质量情况 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今年1-9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92.7%,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值(88.7%)高4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较全省平均值(33.1微克/立方米)低2.5微克/立方米;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5%,较全省平均值(51.3微克/立方米)低3.7微克/立方米。 综合分析,从成都平原地区来看,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PM2.5、PM10三项指标分别列居第1、第2和第2位;从全省来看,三项指标分别列居第7、第7和第6位。
二、全市各站点空气质量情况 (一)优良天数率监测结果 优良天数率从高到低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蓬溪县实验中学、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是95.24%、94.14%、93.89%;排名后两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美宁食品公司,分别是88.93%、89.37%。 (二)PM2.5监测结果 PM2.5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蓬溪县实验中学、射洪生态环境局、大英县气象观测站,分别是27.0、27.8、28.3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是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安居区检察院,分别是33.3、32.3、31.3微克/立方米。 (三)PM10监测结果 PM10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是蓬溪县实验中学、安居检察院、大英县气象观测站,分别是43.3、43.6、44.6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是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石溪浩,分别是61.4、52.8、51.5微克/立方米。 (四)综合指数结果 综合指数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是大英县气象观测站、蓬溪县实验中学、安居区检察院,分别是2.93、2.99、3.04。排名后三位的是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石溪浩、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分别是3.68、3.48、3.32。 三、下步工作建议 进入冬季,气象条件不利,请各县(区)、市直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遂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遂环委办〔2019〕19号),加快工业企业治污减排,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开展"工地蓝天行动",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加密秸秆禁烧巡查,严防秸秆焚烧现象反弹。空气质量反弹的县(区)、市直园区,要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附件:遂宁市2019年1—9月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 遂宁市2019年1—9月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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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9月环境空气质量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