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救助便民利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1、开展矛盾纠纷“清仓行动”。2、强化重点领域专业调解。3、加强调解工作队伍建设。4、优化发展环境。5、优化服务环境。6、优化法治环境。7、推进治安防控手段信息化。8、推进治安防控力量社会化9、推进治安防控巡逻网格化。10、推进治安排查整治常态化。11、推进公共安全监管长效化。1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1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14、加强重点人员救治管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新公安分局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属遂宁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为高新区管委会一级预算单位,分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0个,实有在职民警58人。分局共设机关科室和实战大队7个,分别有:指挥中心、政治处、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下设物流港、保升、西宁、聚贤、会龙5个派出所,实际运行物流港、聚贤、保升3个派出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新公安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0.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8万元。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650.50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50.50万元,主要是2019年无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收入预算1650.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0.50万元、执法办案9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6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支出预算165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50万元,占90.91%;项目支出150万元,占9.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650.5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0.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安全收入153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75.72万元、卫生健康收入40.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650.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4.70万元,占92.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2万元,占4.59%;卫生健康支出40.08万元,占2.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40101)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534.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工作运转,支持各部门正常履行职能职责及其他各项支出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75.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40.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0.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8.14万元、津贴补贴363.5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5.56万元、绩效工资17.3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1.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26万元、住房公积金79.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90.8万元。
公用经费32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08万元、印刷费11.86万元、水费6.42万元、电费16.8万元、邮电费15.20万元、差旅费23.68万元、维修(护)费10.9万元、租赁费4万元、会议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36万元、工会经费13.32万元、福利费13.36万元、其他交通费45.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5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高新公安分局2019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及其他地市州相关单位来我局考察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元。
部门现有执勤执法用车9辆,其中:捷达3辆,长安面包2辆、皮卡车2辆、越野车1辆,中型客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9辆执勤执法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维稳处突、巡逻防控等公安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88万元,其中:会议费1.2万元,差旅费23.68万元。
(一)
会议费2019年预算0元。
(二)培训费2019年预算0元。
(三)差旅费2019年预算0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高新公安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0.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高新公安分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2019年无结余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