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职能简介
主要承担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审计事务性工作。
(二)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遂宁高新区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管理办法(试行)》、《遂宁市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关于规范投资项目送审资料相关要求的函》、《遂宁市高新区专项审计项目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转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制定2020年度审计监督重点项目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要求有序、高效开展项目审计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投资审计中心监督职能。推进审计全覆盖,实现应审尽审,督促建设单位和责任部门对已建成项目及时进行结(决)算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520.2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0.21万元,主要是高新区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52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2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52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4万元,占14.75%;项目支出443.47万元,占85.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520.2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0.21万元,主要是高新区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520.2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0.21万元,主要是高新区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38万元,占96.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万元,占1.21%;卫生健康支出3.22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8.31万元,占1.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20.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费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69万元,主要用于:生育、失业等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集中缴纳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8.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两年年初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增长100%。主要是高新区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部门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中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7万元,差旅费4.64万元。
会议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100%。主要是高新区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部门预算。
培训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100%。2020年培训费计划用于机关培训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主要是高新区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部门预算。
(三)差旅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100%。主要是高新区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2019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部门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遂宁高新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