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职能简介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是遂宁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的办事机构,在高新区党工委和中共遂宁高新区纪工委、遂宁高新区监察工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1、协助中共遂宁高新区纪工委抓好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遂宁高新区监察工委抓好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初核。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上报上级监委。

(二)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引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和涉黑涉恶重点领域,维护群众利益。

三是突出主责主业,在精准监督、成果运用、监督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提升监督质效。

四是推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正反典型教育,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五是从严执纪审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激励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六是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支持保障,夯实业务能力,严格内部管控,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收支总预算114.37万元,2019年因高新区成立,未纳入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收入预算114.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3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支出预算1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7万元,占56.3%;项目支出50万元,占4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收支总预算114.37万元,2019年因高新区成立,未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收支总预算114.37万元,2019年因高新区成立,未有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3万元,占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11(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0.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11(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3.一般公共服务(类)11(款)其他纪检监察事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办案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11(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11(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02(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9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监察室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9年因高新区成立,未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

2019年因高新区成立,未有“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纪检监察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万元;2019年因高新区成立,未有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监控设备等。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