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依照成交供应商的最终评审情况,现依法确认四川龙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依据法规在规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与本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
成交供应商名称: 四川龙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合同金额:527813.89元(大写:伍拾贰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捌角玖分)。
采购单位名称: 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单位盖章)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