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关于预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遂高管财专〔2021150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通知

 

城乡统筹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202167号),现财政预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2万元至你中心,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请你中心严格按照《遂宁高新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相关程序办理。该项资金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围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搬迁村掉边掉角农户、特色优秀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就业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请按照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概算、资金具体用途和补助标准等方面,请及时将经园区管委会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请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和分配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110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