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背景
遂宁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涪江中游西岸,地处成渝经济圈腹心,周边有成都、重庆、绵阳、南充等大中城市。成南高速公路、达成铁路、绵遂高速公路、遂渝高速公路横贯全境,区位优势明显,南距重庆146km,西距成都147km,与成渝两市成等距三角关系,交通方便。
2008年,遂宁市设立了“遂宁市中国西部工业物流港金家物流园”,规划面积18.66km2,东至渠河,南至干田坝村,西至保升村,北至遂安路,以物流加工为主导产业;2015年5月,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面积60.17km2,东至渠河,南至复桥镇,西至安居区玉丰镇,北临遂资眉高速,以商贸物流、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制造、新材料为主导产业。2022年,编制了《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面积80.25km2,四至范围为北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南至绵遂高速公路,西临高新区聚贤镇和保升乡,东临渠河及龙凤组团。主导产业为以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及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结合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最新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推动遂宁新型工业化和“建设四川省区域中心城市”,实现工业与城市的良性互动发展需要,落实《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对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发展要求,以及统筹安排基地合理布局与经济、建设的全面、可持续发展,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28.84km2,四至范围为北至经开区西宁,东至老池,南至复桥,西至聚贤及保升。规划区形成以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为主的产业结构,配套食品饮料、商贸物流、数字印刷产业。
二、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
2、规划范围及时限
规划区总规划面积为28.84km2。本次规划区域北至经开区西宁,东至老池,南至复桥,西至聚贤及保升。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3、园区定位
创新产业高地、绿色现代新城。按照“立足成渝、服务西部、贯通沿海、接轨国际”原则,努力将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成为“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区”。
4、产业定位
以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配套食品饮料、商贸物流、数字印刷产业。
三、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次规划内容总体上符合上层位政策、规划的相关要求。园区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园区建设符合四川省及遂宁市“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最新阶段性成果的要求。根据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本次规划区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园区规划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遂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四、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在处理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两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本规划的实施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可接受。总体而言,在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规划环评认为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规划实施拟采取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
(1)优化能源结构,强化企业污染防治;(2)优化工业布局;(3)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4)加大VOCs治理力度;(5)加强区域内机动车尾气控制;(6)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7)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2、水环境
①从源头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引进废水排放量较大、污染物较难处理的企业;②要求入区企业提高用水循环率,减少工业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③厂区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沟完善,能有效收集全厂区初期雨水;④企业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
3、声环境
①交通噪声防护对策与措施
1)设置噪声防护距离;2)相邻土地利用;3)绿化;4)低噪声路面;5)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6)加强交通噪声管理;7)环境管理
②工业噪声源综合治理
1)合理布局;2)控制噪声源;3)加强管理
③施工噪声综合治理
1)限制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2)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
①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
②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机制。
③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角度控制各市工业固废产生量,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量。
5、生态环境
①企业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②企业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撤出施工营地,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迹地,恢复地貌原状。
六、评价结论
在落实好“三线一单”、制约因素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对策措施后。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符合国家、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等各层次相关规划和政策的相关内容;规划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规划实施后,通过采用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之内。在切实控制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及类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基础上,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遂宁高新区健坤大楼13楼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5108126108
邮编:629000 电子邮箱:971676572@qq.com
评价单位: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1102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7790282015
邮编:100089 E-Mail:1094197973@q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产业功能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公众意见。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简本索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征求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BEPhnx-lzYRgCO4_mmcWg
提取码:ad6k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纸质报告书可到公布的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索取查阅。
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