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2021〕105号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资金的通知
城乡统筹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1〕26号),现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资金30万元至你中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管理制度。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133座抗旱保栽保灌提灌站改造、重点维修或新建补助工作,请根据《遂宁市市级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17〕51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四到县”制度进行管理。
(二) 编制实施方案。请你中心结合遂宁高新区实际,按照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加快编制实施方案,并会同财政金融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后及时组织实施。
(三) 加快实施进度。要按照规范化、安全化和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完成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任务,尽快投入满载满插提水保灌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竣工结算、自查绩效考核和相关资料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四) 强化资金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和分配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
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 资金使用方向及重点 |
金额(万元) |
支出功能 分类科目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建设任务 |
绩效目标 |
|
| 台 |
千瓦 |
恢复改善新增灌面(亩) |
|||||
| 抗旱保栽保灌提灌站改造及重点维修补助 |
30 |
2130316—农村水利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 |
100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