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2021〕85号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
党群工作部: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遂财农〔2021〕21号),现财政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至你部(资金分配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和分配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分配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7月7日
附件
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备注 |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支出方向 | 50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设 | 支持柑橘种植业发展,修建产业断头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