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在高新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组织机构方面。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专门成立了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遂宁高新区党工委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宁高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遂宁高新区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遂宁市高新区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等,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业务培训方面。一是宣传绩效理念,通过信息报道、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绩效理念,组织各股室和预算单位人员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意识;二是加强绩效业务培训,今年园区财政金融局举办了绩效管理培训工作会,针对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等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四、绩效工作方面。园区财政金融局按要求完成了绩效目标编报、绩效评价、项目运行绩效监控等工作。(1)绩效目标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提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局相关业务股室审核后,对于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的要求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审核合格后形成最终确认。二是组织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首先组织县级预算单位对本单位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按要求上报自评资料。三是组织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金融局牵头,在部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实施。四是绩效监控工作,组织园区各预算单位开展项目运行绩效监控工作对照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对2021年1—8月各预算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情况、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实现程度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跟踪发现的绩效目标偏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调整预算等措施及时纠偏。项目绩效目标的执行和监控结果将作为2022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