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质安中心职能简介
1.主要承担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有关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2.负责完成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质安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1.强化工程质量管控
一是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日常开展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依法严厉打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存在伪造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检测行为,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二是切实加强实体质量监管力度。开展工程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原材料进场检验、混凝土交货验收和主要材料报审,同时加强对建筑用砂和混凝土结构的抽查抽测,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施工、监理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等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强化渗漏、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整治,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园区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2.狠抓施工安全监管
一是注重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及实施等制度,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安全自律作用,落实参加各方主体责任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邀请专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交叉检查、季度评分等多形式开展较大风险部位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持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多督合一”督导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督导年”行动和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园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转好。二是加强现场人员管理。抓好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总监等关键岗位责任人员的到位履职,落实钉钉考勤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项目施工企业落实班前教育和安全交底环节,增强安全生产全员意识。狠抓临边防护不到位,安全带、安全帽不按规定佩戴等问题,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对隐患项目采取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约谈、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报请市住建局对公司及个人扣分等形式督促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注重精准处罚,逐项销号事故查处工作。
3.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一是按照环保督察的要求,严格落实工地蓝天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住建领域环境保护风险,加大在建工程出入口管理力度,督促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道路硬化、设备冲洗及门口保洁等措施,要求有土方运输的工地建立废土运输车辆进出场登记或安装抓拍系统,巩固、提高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环保问题。二是推动争先创优。督促指导各建设工程积极争先创优,向省、市标准化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靠近,以推动建设行业文明施工水平提升,进而全面提升施工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质安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质安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质安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51.76万元。
本部门于2020年才开始单独预算工作,无上年数据比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质安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51.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6万元,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质安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5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于2020年才开始单独预算工作,无上年数据比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于2020年才开始单独预算工作,无上年数据比较。(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万元,占7.8%;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占4%;城乡社区支出41.05万元,占79.3%;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占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足(项)2020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集中缴纳医疗补助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9.7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质安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质安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本部门于2020年才开始单独预算工作,无上年数据比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质安中心2020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2万元,其中:会议费0.27万元,培训费1.35万元,差旅费1.8万元。
本部门于2020年才开始单独预算工作,无上年数据比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质安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质安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质安中心2020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质安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质安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