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职能简介 

1、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法规在辖区贯彻实施。 

2、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内城市设计(重点区域除外)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用地规模小于100 亩的工业项目,政府性投资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小规模的区域内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级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建(构)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店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审批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5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辖区内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7、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辖区内执法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11、完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直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编制《遂宁高新区道路、竖向及排水专项规划》; 

二是编制聚贤镇等重点村的村庄规划,大力实施乡村振兴;  

三是做好项目服务工作。污水处理厂建筑设计方案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市规委会审议;筹备高新区第二次专委会、规委会,助推齐扬农特、焙里思烘焙、会龙中学初中、生态公园城市等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及时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中电子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四是协助天盈公司做好舒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贷款所需规划行政要件,确保项目融资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强化信访维稳意识,充分做好两会期间分局包案的寰宇中心项目信访稳定工作,杜绝重大稳定信访事件;

六是报征土地1387.6亩,保障机场安置房、上达2期、污水处理厂等重要项目用地需求; 

七是做好土地供应。2020年计划供应土地约3000亩,拟面向市场出让居住用地7宗、面积360亩;

八是保障云舒画廊项目用地,通过局部撤回征地批文政策,将撤回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用以项目建设;

九是做好存量消化工作,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消存工作;

十是大力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服务乡村建设;

十一是做好地灾防治,确保实现连续零伤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属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08.11万元,由于分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单位,无法与上一年预算进行比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收入预算1008.11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81万元,占1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83.3万元,占87.7%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支出预算1008.1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07.3万元,占9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3万元,占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1万元,占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08.11万元,由于分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单位,无法与上一年预算进行比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83.3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907.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24.81万元,由于分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单位,无法与上一年预算进行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4万元,占19.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3万元,占8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1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规划与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重点项目土地报批。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印刷、咨询、电、租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租赁。

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规划师工作经费,土地推介、出让等工作经费,土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专项工作经费,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0.51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1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由于分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单位,无法与上一年公务接待费进行比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8万元。

由于分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单位,无法与上一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进行比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83.3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万元,由于分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单位,无法与上一年预算进行比较。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遂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