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相关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职能简介。一是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三是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四是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五是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六是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七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八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九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十一是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十二是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十三是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十四是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十五是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十六是负责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十七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八是负责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重点工作
围绕“1232”工作思路,即“坚持党建引领”“落实严格监管、公正执法两项举措”“坚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条底线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开展工作,全力服务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强化支部建设,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党建促发展”活动,锻造素质过硬、担当作为市场监管队伍。
二、落实严格监管、公正执法两项举措,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维护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排险除患三年行动,坚决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条底线”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量强区工程,重点开展涉企收费规范治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不断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内设综合行政组、食品药品监管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交易秩序监管组、登记注册组、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综合执法大队等八个内设机构及西宁市场监管所、保升市场监管所、聚贤市场监管所、会龙市场监管所等四个市场监管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50.09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2.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经费由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统一预算和管理,2022年由分局自主开展统一预算和管理;二是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加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经费;三是因职能职责较多,人员较少,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预算总收入45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0.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总支出预算45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59万元,占47.68%;项目支出235.5万元,占52.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50.09万元,较上年增加332.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经费由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统一预算和管理,2022年由分局自主开展统一预算和管理;二是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加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经费;三是因职能职责较多,人员较少,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0.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3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0.09万元,较上年增加332.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经费由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统一预算和管理,2022年由分局自主开展统一预算和管理;二是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加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经费;三是因职能职责较多,人员较少,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7万元,占87.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万元,占5.77%;卫生健康支出10.42,占2.32%;住房保障支出18.83万元,占4.18%;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2022年预算数为113.37万元,主要用于:局公务员及工勤人员正常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的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2年预算数为21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项目目标。
3.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2022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局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的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4.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2022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项目目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15.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2年预算数为7.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事业及工勤人员工伤、事业及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8.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4.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2年预算数为3.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2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局驻村第一书记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18.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4.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差旅费预算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1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
(二)培训费较2021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
(三)差旅费较2021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66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20.93万元,增长54.04%,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本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农林水支出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