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救助便民利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2023年,高新公安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设全市最平安示范园区、打造最优质营商环境;笃行高站位捍卫政治安全,高标准维护社会稳定,高质量守护人民安宁;实现基层基础上新台阶,绩效考核有新作为,服务发展显新成效,公安队伍见新面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新公安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新公安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3.25万元、上年结转5.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3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76万元。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928.3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5.72万元,主要是人员类正常增资因素和3年房屋租赁项目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2928.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6万元,占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3.25万元,占99.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292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9.32万元,占74.76%;项目支出738.99万元,占25.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928.3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5.72万元,主要是人员类正常增资因素和3年房屋租赁项目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3.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38.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928.3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5.72万元,主要是人员类正常增资因素和3年房屋租赁项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43.64万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85.76万元,占2.93%;公共安全支出2638.61万元,占9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13)招商引资(08)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的工作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204)(02)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1904.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工作运转,支持各部门正常履行职能职责及其他各项支出需要。
3. 一般公共服务(2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3年预算数为3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工作运转,支持各部门正常履行职能职责及其他各项支出需要。
4.一般公共服务(204)(02)信息化建设(19)2023年预算数为168.41万元,主要用于案件侦办的过程中技术支持,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一般公共服务(204)(02)执法办案(20)2023年预算数为194.58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制止、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6.一般公共服务(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10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7.一般公共服务(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3年预算数为51.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8.一般公共服务(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
9.一般公共服务(210)(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34.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一般公共服务(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8.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1.一般公共服务(221)(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85.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12万元、津贴补贴315.99万元、奖金21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万元、住房公积金85.76万元、辅警人员经费7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万元。
公用经费302.92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99.42万元、办公费33.3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7.14%。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用车情况进行调整。
高新公安分局现有执勤执法用车14辆,其中:轿车4辆,长安面包2辆、皮卡车2辆、越野车3辆、特警巡逻车2辆、中型客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维稳处突、巡逻防控等公安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5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侦办案件情况进行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高新公安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2.92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6.09万元,下降5.04%。
(二)政府采购情况
高新公安分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高新公安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高新公安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738.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738.99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2022年结余资金。
3. 基本支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