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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0-05-06 14: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高管〔202031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西宁街道办事处,委属各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遂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206号)要求,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各镇(街道)、委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11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动员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道)、委属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决定成立遂宁高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创经发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做好辖区普查工作。各村(居)委会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公安、社事、建交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三)选优配强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两员选聘,采取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借调、村(居)委会选任或者社会招聘等方式,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

(四)落实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支付两员的劳动报酬和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镇(街道)、委属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科创经发局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普查采用电子化的方式进行普查数据采集。采取普查员个人实名认证的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遂宁高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043日     

 

 

附件

 

遂宁高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一、组成人员

 长:杨文彬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黄俊宁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勇  党政办主任

罗建军  财政金融局局长

   科创经发局局长

    建设交运局局长

何忠义  社事群工局局长

海涛  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向科达  公安分局副局长

 员:杨天铭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财政局金融局副局长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

      应急分局副局长

      社事群工局副局长
王精忠   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

李茂然   司法分局副局长
      科创经发局副局长

邓开峰   城乡统筹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科创经发局局长肖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科创经发局负责全区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全面负责人口普查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等工作,协助市统计局查处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负责协调人口普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协调通讯运营商提供有关数据并做好互联网、通信网络宣传工作,协调供电部门提供有关用电资料。

党政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的人口普查工作推进情况负责统筹指导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财政金融局负责区级人口普查经费的保障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外籍人口等基础资料;支持和配合开展入户登记;负责看守所羁押人员的普查工作。

建设交运局负责协调物业管理机构配合人口普查宣传及入户登记有关工作;负责提供房屋有关行政记录等信息。

社事群工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人口普查工作,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有关工作;负责提供全区各级行政区划和遗体火化等方面的基础资料负责提供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及人口普查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信息等资料;负责提供卫生健康有关行政记录,协助开展普查信息登记与比对工作,配合做好出生、死亡人口的入户登记和核查工作;负责提供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数据资料

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协调普查与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工作,提供房屋有关行政记录等信息。

司法分局负责支持和配合做好人口普查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本系统人口普查有关工作。

城乡统筹中心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应急分局负责对园区内消防救援人员,以及下属消防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

市场监分局负责做好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人口普查宣传及入户登记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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