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工作,大力扶持园区双创载体、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创新创业,2019年12月,遂宁高新区印发《遂宁高新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双创十条”),该政策于2020年1月正式实施,试行两年,有效期至2021年12月。“双创十条”政策试行两年以来,园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政策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国家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成倍增长,科技创新基础进一步夯实,有力推动园区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创新创业发展良好生态环境。
二、主要内容
在2019年“双创十条”政策条款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执行两年分析及前期调研园区双创载体与科技企业不同层面的政策需求,充分借鉴遂宁市及其他地区经验与举措、不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与建议,对“双创十条”(修订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及拟定。
(一)支持对象。为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在遂宁高新区辖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运营载体或企业。
(二)支持方向。政策的修订注重政策的延续性,以原政策“五个支持与五个鼓励”为基本框架思路进行优化完善,“五个支持”着重面向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对载体落地装修、运营、提档升级等部分条款进行优化完善,“五个鼓励”着重面向人才与科技企业,对科技企业发展、科技人才补贴、研发投入奖励等部分条款优化,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