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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2025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5-23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切实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健全义务教育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函〔202530、《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遂教函〔202543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依法保障区域内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都能入学,推进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全覆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园区公、民办初中招生实施统一管理,园区统一制定招生方案统一确定招生时间、统一发布招生信息。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公告须提前报经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以下简称社事群工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学校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http://bigapp.scedu.net/开展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生相关报名,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透明招生。学校要利用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学校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主动开展招生入学政策宣传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入学政策。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性质

招生人数

招生咨询电话

1

遂宁中学高新学校

公办

注:以最终审核通过参与电脑摇号的人数为准(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社事群工局统筹安排保障入学)。

0825—2223344

2

遂宁中学(育才校区)

0825—2223344

3

遂宁二中

0825—2261819

4

遂宁二中滨江校区

19150792691

5

遂宁一中

0825—2255160

6

高新一中

100人

13882531030

7

遂宁绿然学校

民办

500人

15228683888

三、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

(一)遂宁中学高新学校遂宁中学(育才校区)、遂宁二中、遂宁二中滨江校区、遂宁一中招生范围:由西宁大道、遂渝高速、新源大道(保升镇边界)、205省道连线围成的区域(含邦泰时代之城和北部棚户改造小区)(详见附件1)。

(二)高新一中招生范围:高新区内除遂宁中学高新学校、遂宁中学(育才校区)、遂宁二中、遂宁二中滨江校区、遂宁一中招生范围外的区域。

遂宁绿然学校招生范围:面向全市公开招生,优先满足高新区范围内学生入学需求。

四、招生对象及所需资料

(一)户籍户

1.户籍和房产都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产调记录;实际入住证明(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单)。如属三代同堂,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则还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无房证明,三代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共同居住证明。

2.仅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范围内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纳入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招生范围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招生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租房合同其它居住证明3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

(二)拆迁安置户

1.已签订协议并安置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为拆迁安置户,已签订拆迁协议并安置在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合法有效拆迁协议及接房手续。

2.已签订协议未安置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为拆迁安置户,已签订拆迁协议尚未安置,以拆迁协议中明确的安置地为准,纳入相应学校招生范围拆迁协议中未明确安置地,以遂宁高新区城乡保障中心出具的意见为准。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合法有效拆迁协议。

注: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需位于遂宁高新区拆迁范围内并与拆迁协议上的地址信息一致。如户口簿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

(三)购房户

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房产在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入住。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其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产调记录;实际入住证明(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单)。如属三代同堂,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则还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三代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共同居住证明。

注:按照《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遂建发〔2024〕9号)文件要求,2024年7月1日起在遂宁高新区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其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直系子女可凭借已完成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享受房屋所在片区学校入学资格。

(四)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遂宁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遂州英才卡持卡人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感染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招商引资投资人或企业高管人员以及为遂宁高新区开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其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特殊优待人员身份的文件、批文、证书等,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社事群工局按照相关优待政策保障入学。

(五)随迁子女

在遂宁高新区范围内创业、就业、经商、务工并租住在遂宁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子女。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其法定监护人在遂宁高新区的居住证;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遂宁高新区内的租房合同。经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由社事群工局统筹安排保障其入学。

注:因各种原因未在“全省招生系统”登记入学,按政策又应该由遂宁高新区解决入学问题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可于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到社事群工局递交学位申请及相关资料,由社事群工局统筹安排保障其入学。

五、招生流程

(一)遂宁中学高新学校遂宁中学(育才校区)、遂宁二中、遂宁二中滨江校区、遂宁一中

招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现场审核(社事群工局)—电脑摇号(社事群工局)—注册报名(家长)—网上审核(学校)”的流程进行。

1.现场审核(5月26日—6月6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详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进入电脑摇号程序。

序号

审核时间

审核地点

审核对象

备注

1

5月26日

鹭栖湖学校

鹭栖湖学校6.1、6.2、6.3班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

5月27日

鹭栖湖学校

鹭栖湖学校6.4、6.5、6.6班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3

5月28日

鹭栖湖学校

鹭栖湖学校6.7、6.8班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4

5月29日

物流港实验小学

物流港实验小学6.1、6.2、6.3、6.4班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5

5月30日

物流港实验小学(上午)

桃花山小学

(下午)

1. 物流港实验小学6.5班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 桃花山小学6.1、6.2班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6

6月3日至6月6日

桃花山小学

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区外小学毕业生)。


注: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于5月30日14:0017:00到桃花山小学门口排队领取号牌,按照号牌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审核。因参与现场审核人数较多,为避免交通拥堵,建议家长往返途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现场审核的具体事宜以学校要求为准,解释权归社事群工局。

2.电脑摇号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现场电脑摇号,实行全程录像。具体操作流程以后期社事群工局公开发布的摇号方案为准。

3.注册报名(6月18日9:00—6月22日17:30)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川教通”APP,并根据《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详见下方二维码)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录入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并根据电脑摇号结果选择相应的学校提交学位申请。

(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二维码)

4.网上审核 (6月18日9:00—6月27日17:30)

遂宁中学高新学校、遂宁中学(育才校区)、遂宁二中、遂宁二中滨江校区、遂宁一中对提交学位申请的学生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学位。学位一经确认后,学生须到相应学校就读,社事群工局不再对已取得学位的学生进行学位安排。

(二)高新一中

按照招生划片范围招收本辖区学生,确保“应读尽读”。学位充足时,可简化或减少资料审核环节,可招收片区外学生,直接通过招生系统审核、录取 ,具体以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三)遂宁绿然学校

遂宁绿然学校的招生流程以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精神,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大班额。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三残”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均纳入学籍管理。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明招生纪律。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三)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要大力推行“阳光招生”,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学校网站、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做好为新生注册学籍工作,确保“一人一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七、注意事项

(一)凡是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

(二)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信息填报和现场审查,否则,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填报人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网上信息申报时,必须依据相关证件如实填报,信息申报出现错报、虚报、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由家长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四)关注招录结果。资格审核完成后,家长进入平台查看审核情况及录取情况。

本方案由社事群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2663076。


附件:1.遂宁高新区2025年秋季学期初中学区划分图

    2.学区内学生的界定及审核办法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

遂宁高新区2025年秋季学期初中学区划分图

 

附件2

学区内学生的界定及审核办法

一、户籍户

户籍和房产都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产调记录;实际入住证明(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单)。如属三代同堂,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则还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无房证明,三代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共同居住证明。

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范围内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纳入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招生范围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招生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租房合同其它居住证明3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

二、拆迁安置户

(一)已签订协议并安置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为拆迁安置户,已签订拆迁协议并安置在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合法有效拆迁协议及接房手续。

(二)已签订协议未安置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为拆迁安置户,已签订拆迁协议尚未安置,以拆迁协议中明确的安置地为准,纳入相应学校招生范围拆迁协议中未明确安置地,以遂宁高新区城乡保障中心出具的意见为准。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合法有效拆迁协议。

注: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需位于遂宁高新区拆迁范围内并与拆迁协议上的地址信息一致。如户口簿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则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

三、购房户

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房产在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入住。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其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产调记录;实际入住证明(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单)。如属三代同堂,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则还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三代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共同居住证明。

注:按照《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遂建发〔2024〕9号)文件要求,2024年7月1日起在遂宁高新区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其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直系子女可凭借已完成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享受房屋所在片区学校入学资格。

四、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遂宁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遂州英才卡持卡人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感染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招商引资投资人或企业高管人员以及为遂宁高新区开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其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特殊优待人员身份的文件、批文、证书等,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社事群工局按照相关优待政策保障入学。

五、随迁子女

在遂宁高新区范围内创业、就业、经商、务工并租住在遂宁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子女。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其法定监护人在遂宁高新区的居住证;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遂宁高新区内的租房合同。经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由社事群工局统筹安排保障其入学。

注:因各种原因未在“全省招生系统”登记入学,按政策又应该由遂宁高新区解决入学问题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可于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到社事群工局递交学位申请及相关资料,由社事群工局统筹安排保障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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