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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1-03-22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广电旅游、双拥优抚、人民武装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社事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综合管理全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广电旅游、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等工作。

(二)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重点工作

1、提高教育供给质量:优化输出老城区优质教育品牌,丰富城市新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遂宁中学高新校区建设;加快推进学前教普惠发展;全力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确保无因贫辍学失学;全面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保障残疾少年儿童享受义务教育;创新举措补齐高中阶段教育短板;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2、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辖区内文化旅游和对外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及行政管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公立卫生医疗机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福利待遇管理工作。

3、负责民政、残联、慈善等领域事业发展及政策宣传,研究制订全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困难群众、孤儿的认定、权益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社会救助;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负责地名管理、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服务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维护残疾人权益。负责统筹推进社会发展治理改革,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推进本辖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激励(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及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4、负责劳动争议调解,指导用人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宣传及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全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政策及促进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统计、分析供需情况,协调、指导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城乡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及失业救助;负责核发相关企业、单位的培训补贴和社保补贴等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做好全区医疗保障过程经办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被征地农民以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协调处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基金征收、关系接续、待遇审核、结算拨付、基金管理、权益记录、内部控制等工作。

6、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人民武装有关服务工作。具体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政策措施;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政策咨询和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针对性、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精准帮扶援助;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具体事务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承办议军会议,做好国防、武装教育公益宣传,做好征兵工作及民兵培训工作,做好大学生入伍奖励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4524.1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2.03万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城乡社区支出预算、金融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收入预算452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24.1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支出预算452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9.41万元,占80.22%;项目支出894.7万元,占19.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524.1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2.03万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城乡社区支出预算、金融支出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24.1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39.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3.2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42万元、农林水支出55.04万元、金融支出1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524.1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2.03万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城乡社区支出预算、金融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39.35万元,占比14.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73万元,占比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96万元,占比46.2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4.03万元,占比3.86%;卫生健康支出1213.25万元,占比26.83%; 城乡社区支出4.42万元,占比0.01%;农林水支出55.04万元,占比1.22%;金融支出100.00万元,占比2.21%;住房保障支出173.34万元,占比3.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39.3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小学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3.7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及传媒事业发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090.9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74.0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213.2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

6、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4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7、农林水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55.04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8、金融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门牌等安装。

9.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73.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9.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和就业。

公用经费61.66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较2020年增加2.1万元(2020年未预算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00万元,其中: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5万元。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46万元。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6.96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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