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遂宁高新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园区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劳动保障、就业促进、农民工服务、征地补偿、房屋征收与安置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突出主导,构建特色,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确保年内完成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体系,确保年内启动数字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2025年实现运营;加快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进度。二是坚持以项目投资不动摇。以重大关键项目牵引投资增长,加强在手的大型矿产项目跟踪,围绕精品粮油、预制菜等重点产业,加强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和双招双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积极开展的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行动,进一步提升高新区绿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多措并举抓品牌培育。围绕“遂宁鲜”等遂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制定出台奖补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以海滋食品、凡是食品等企业为培育重点,千方百计做好“个转企、小升规”相关工作。
2.巩固深化,提质提标,乡村环境焕发新魅力。一是推进农文旅融合项目。启动遂宁市高新区保升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打造以“丘中谷田焕新、水库生态治理、内外交通改造升级、共享产业平台搭建”为核心的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二是点面结合抓乡村建设。加快推进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启动保升镇观山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打造成为优秀示范村,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三是加强乡村建设,聚焦基础设施,巩固人居环境问题整治成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党建引领,持续推广“一长五联+积分制”、“川善治”数字平台,激发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积极性,探索建立各类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提升治理效能。
3.关注民生,补齐短板,让社会事业增添新福祉。一是保障就业岗位供给。落实就业优先工作计划,加强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开展校企合作,为企业、职业院校搭建双向奔赴平台;依托专业合作社,开发零时岗位解决灵活就业。深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稳岗就业。二是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确保常住人口社保、医保参保率全面达标,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积极推进“联网+医保”服务模式,全面做好各险种待遇兑现工作,以及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30件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联动跨部门的系统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达到全市推进“退休一件事”目标任务。三是做好防返贫监测。多渠道排查,确保“应纳尽纳”,防止“体外循环”。齐抓共管,畅通申报、摸排、预警渠道,快速响应。精准施策,结合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实现保障性措施与开发式帮扶结合,动态清零。四是加快落实拆迁安置保障。继续推进绵遂内高铁、遂渝扩容、城市有机更新建设项目补偿工作。加快北部二期安置小区安置工作及其它安置房去存量工作。协助配合财政局、属地进行土地款化债工作。完成原固井队房改户劝导搬迁工作。有效排除规划区内危房确保居民住房安全。五是督促广华再生资源、西部电商产业园筹资履责,及时解决28#楼用电配套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房屋验收并推动29#楼复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5.9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895.9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30.1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耕地建设与利用方面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895.9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5.95万元,占100%;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89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64万元,占15%;项目支出1609.31万元,占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895.9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30.1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耕地建设与利用方面支出预算。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5.9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农林水支出1118.8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1895.95万元,较2024年减少2930.1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耕地建设与利用方面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25万元,占33%;卫生健康支出89.7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1118.86万元,占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3.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1.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35.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9.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6.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0.4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务考察、政务调研、信访突出问题处理、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98万元,其中:会议费0.49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差旅费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49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0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8个,涉及预算1695.9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247.91万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8.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1409.3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生活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