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经对照《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自查,2023年下半年,辖区范围内未发现新增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情况,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人:姜琦
联系电话:0825-5183291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