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遂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1-06-24 2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本次规划环评已于2019520203月分别进行了两次公示。由于规划文本的修改,其中规划名称、主导产业、规划范围等主要内容均进行了一定调整,因此对规划调整后编制完成的《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再次公示。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深入实施重庆市委一区两群和四川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根据《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总体方》,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于202012月开始制定《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对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扩区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102.44km2,四至范围为北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南至遂宁老池港,西临高新区聚贤镇和保升乡,东临渠河及龙凤组团,以电子信息、加工物流及食品生物为主导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园区在新建、升级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

2、规划范围及时限

规划区总规划面积为102.44k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28km2。本次规划区域北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南至遂宁老池港,西临高新区聚贤镇和保升镇,东临渠河及龙凤组团。

基准年为2019年。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3、发展目标

按照立足成渝、服务西部、贯通沿海、接轨国际原则,努力将船山高新区建设成为川渝合作示范区,遂宁高新增长极。经济总量持续壮大,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形成以电子信息产业园、加工物流产业园、食品生物产业园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到2025年,船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50户,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培育5家左右产值规模过100亿元、若干创新活力强的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一批专精特优的中小微企业涌现,入统企业数量过8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00家,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生动局面,基本形成以电子信息、食品生物、加工物流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全面达到绿色发展要求。到2035年,船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0户,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培育10家左右产值规模过100亿元、若干创新活力强的上市公司、入统企业数量过15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00家,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生动局面,形成以电子信息、食品生物、加工物流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全面达到绿色发展要求。

4、功能定位

产业高地、现代新城。

5产业布局

规划区形成三片产业园,即加工物流产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区、食品生物产业园区。

(一)北区

规划布局在船山高新区北部,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37.22ha。建设加工物流产业园区,以打造国际物流港、现代产业城为目标,充分发挥物流港交通枢纽、内陆铁路港口、公铁联运等优势,依托现状产业基础,加大战略合作,重点发展加工物流产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战略合作,汇聚高新技术产业资源、物流产业服务机构。

(二)南区

规划布局在船山高新区中部,规划工业用地面积598.91ha。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大力加强战略投资合作,吸引一批5G电子信息企业入驻,完善园区基础设施,营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环境,构建产业、居住空间有机分散,合理集中的空间格局,打造多功能复合的新型现代化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三)西区

规划布局在船山高新区的西部,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69.54ha,建设食品生物产业园。大力发展生物制药、食品饮料等食品生物产业。拉长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按照大型化、集约化、精细化的发展方向,搞好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6、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根据规划区的人口规模、空间结构及用地条件,规划将居住用地划分为多个居住小区。规划居住用地65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9%。规划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西部组团和北部组团。

2)公共管理与公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规划区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09.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11%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面积2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9%

文化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面积13.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0%

教育科研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面积153.5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48%。教育科研用地内的体育设施,可适当开放宽,服务于周边居民。

体育用地

体育用地规划面积2.8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08%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面积14.4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42%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面积3.3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10%

宗教设施用地

宗教设施用地规划面积1.1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03%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在各片区配套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85.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24%

4)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布局结合道路交通条件及现状产业布局,重点分布在各片区工业集中片区。规划工业用地948.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66%

5)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92.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1%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669.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9.52%

7)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67.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96%。其中供应设施用地36.21公顷,环境设施用地 27.42公顷,安全设施用地 3.64公顷。

8)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各类绿地402.4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1.74%,其中公园绿地304.22公顷,防护绿地86.07公顷,广场用地 12.19公顷。

三、规划协调性分析

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总体上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同时与《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遂潼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总体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以及遂宁市环保规划等规划相协调,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

四、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制约因素

1地表水

部分监测断面的粪大肠菌群未达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主要是沿岸仍有农户散排导致。待区域加强整治后,可有效减少农户散排对河流造成的污染。其余所有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2大气环境

评价区域内其余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所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等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

除永石桥村噪声超标,超标原因是因为夏天夜间虫鸣,其余监测点的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

4土壤环境

评价区域内监测点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筛选值。

5地下水环境

区域地下水部分监测点位的总硬度总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等指标存在超标,原因是原生地质条件和农户散排导致污水渗入地下水。评价区域其余地下水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在处理好工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两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本规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超标,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功能区划。总体而言,本次规划在城市总规基础上对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了更为合理的布局,在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规划环评认为规划的实施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

六、规划实施拟采取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

1)严格环境准入;(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利用;(3)深化工业治理,实施减排监管;(4)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5)强化扬尘管控。

2、水环境

1)保障上游来水水质;(2)增加下游的水环境容量;(3)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增强自然处理能力,扩大水环境容量;(4)加强工业和生活节水;(5)完善、扩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6)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二次污染;(7)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8)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9)加强水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10)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11)废水接管,完善管网建设。

3、声环境

1)公路两侧设置足够的绿化隔离带,局部地段增设屏障措施;对城市道路敏感地段实行限速、禁止鸣笛、规定车流量。(2)加强工业噪声管理与防治。工业生产使用固定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实行排污申报登记,采取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3)加大对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防止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1)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

2)加快园区渣场五期、六期的建设工作,确保园区产生的废渣得到妥善处置。

3)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角度控制各市工业固废产生量,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量。

5、生态环境

1)保加强涪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沿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2)在园区开发以及道路建设等工程建设时,如因施工需要不得不损伤植被等生态时,要求工程完成后必须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无法恢复原貌的,必须重新种植草坪或其它植物,达到生态工业园景观要求。

(3) 在园区四周建设绿化带,实施植树种草的绿工程,提高绿地面积,保护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减轻因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七、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符合国家、四川省、遂宁市等各层次相关规划和政策的相关内容。规划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规划实施后,通过采用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之内。在切实控制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及类型、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总量控制要求、规划调整方案的基础上,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八、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遂宁高新区健坤城IFC金融中心13A18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825-2252573

邮编:629000       E-Mail971676572@qq.com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28126022

邮编:210042                 E-Mail627844092@qq.com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园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公众意见。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简本索取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纸质报告书可到公布的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索取查阅。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16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