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遂宁高新区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空天信息产业生态,高新区科经商务局结合高新区空天信息产业发展现状,起草了《遂宁高新区支持空天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和企业在2023年8月10日前,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将意见告知我们,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有价值的意见。
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18113451328
联系地址:遂宁高新区健坤大厦17楼1707办公室
附件:《遂宁高新区支持空天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遂宁高新区科经商务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
遂宁高新区支持空天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助力遂宁全面建设“云端之城”“智慧之城”“数字之城”,着力推进遂宁高新区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吸引和培育龙头企业、科研机构、顶尖人才,规划建设国内领先的空天信息产业应用基地,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范围和对象
本政策支持的空天信息企业是指从事卫星和火箭设计及制造、地面设备制造、卫星运营服务、卫星数据应用及终端产品制造的企业。支持对象需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均在遂宁高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支持措施
第一条 支持龙头企业落户
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新引进的卫星、火箭总装及零部件制造企业,或卫星应用终端产品制造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第二条 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
对新增为规模以上服务业或制造业的空天信息企业,给予20万元/户的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及以上的空天信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较上年度首次超过30%、50%、100%的空天信息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第三条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对新引进入驻空天信息专业孵化器的空天信息企业,按照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用的100%进行补贴。对首次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的空天信息企业,每家奖补2000元。对空天信息企业成功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给予0.1万元奖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0.3万元、1.2万元奖励。
第四条 支持科创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空天信息领域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就业创业产业园,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25万元奖励。对空天信息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120万元、60万元奖励。
第五条 支持创新应用场景
支持卫星应用场景打造,鼓励卫星在农业检测、生态环保、城市安全、乡村振兴等场景创新应用,开展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等应用探索,对首次纳入省级以上典型应用评选目录或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奖的应用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围绕空天信息领域打造展厅、体验中心等开放场景,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 推进数据开放共享
鼓励空天信息企业、科研院所利用开放数据开展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创新。对卫星数据提供者与遂宁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卫星数据应用服务合同的,按照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2%,给予卫星数据提供者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第七条 支持企业品牌创建
对在境内主板或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空天信息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空天信息类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第八条 鼓励引进高端人才
通过“遂州英才”等引才活动引进到园区空天信息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硕士研究生、非“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1万元安家补助,2000元/月、1000元/月、700元/月、400元/月岗位补助。通过空天信息企业自身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自在高新区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0.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就业人员规模首次达20人、40人、80人、100人及以上的且就业人员在高新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空天信息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
三、其他事项
本政策由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信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符合本政策规定并同时符合园区其他同类扶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可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