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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3-07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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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职能简介

我单位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根据分局职能职责,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地质地矿股、利用和确权登记股耕地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规划管理股林草资源股执法股9个股室,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

2.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组织辖区内城市设计(重点区域除外)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用地规模小于100亩的工业项目,政府性投资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小规模的区域内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级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建(构)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店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5.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7.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0.配合做好辖区内执法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11.负责园区林业相关工作。

1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营商环境,全力攻坚项目。弹性供地,带方案出让土地,保障企业项目用地需求。勇推效率革命,优化内部管理,紧盯项目建设全流程,提高规划用地工作质效。安排项目秘书,加快“七大环节”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惠民。二是聚焦城市品质,优化规划布局。统筹重点片区规划研究,加快控规整体修编报审报批;优化调整开发边界,高质审查规划设计,加快保升镇村规划、报批。三是聚焦项目建成,提高用地效能。加强报征,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加快供地,大力处闲,力争全年处置率达标。靠前服务,加速项目规划审查和许可。四是聚焦风险防控,化解隐患问题。三是持续化解隐患问题。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查堵制度漏洞。严格执纪问责,压实田长、林长责任。加强巡田管护,力保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加强监管服务,有效发现问题,大力督促整改。坚守安全底线,排查风险隐患,专项攻坚整治,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和森林灾害。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0.0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78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51.35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植被恢复费”的项目费用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全部预留到财政。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87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0.01万元,占96.8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2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3.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万元,占3.11%;项目支出850.7万元,占96.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78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51.35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植被恢复费”的项目费用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全部预留到财政。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0.0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4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90.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878万元,较2024年减少151.3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森林资源管理16万元,占1.8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6万元,占2.96%;行政运行113.7万元,占12.9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占5.69%;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29.1万元,占26.09%;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335.99万元,占38.27%;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61.94万元,占7.05%;地质灾害防治45.27万元,占5.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费用,林保规划。

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长制、森林督察等林业工作经费。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领域类执法工作经费。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229.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规划师经费、专委会、规委会工作经费及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经费、遂宁高新区科创片区整体提升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遂宁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一张图”系统平台建设-2024、遂宁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技术服务项目、遂宁高新直管区详细规划GIS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遂宁高新区战略规划及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335.99万元,主要用于:“亩均论英雄”工作经费、土地成本核算项目、林地报征技术服务费、土地报批、耕地卫片、征收农用地风险评估、耕地进出平衡技术服务费和耕地保护等工作经费。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5年预算数为61.9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费、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经费。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5年预算数为45.27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驻守督导、勘察设计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7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市政府派驻督察员专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3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3.48万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卫片执法、遂宁高新区科创片区整体提升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850.0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822.71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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