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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关于通过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领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2-28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保升镇人民政府西宁街道办事处,各社会组织: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专业社工2021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民发〔201977号)要求,决定遂宁高新区通过2023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给予一次性奖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1.报考地点在遂宁高新区或船山区。

2.从业和服务机构为所属遂宁高新区的民办社会工作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从业性质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一年以上,非财政供养人员

3.遂宁高新区工作的以下在职人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乡镇村(社)常职干部、社区网格员、疫情防控社区排查社工岗。

4.全部考试科目分数均达到60分及以上。

二、奖励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1000.00元,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150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2000.00元。

三、申领时间

202434日至2024317日(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奖励,过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金。

四、申领方式

现场提交申领资料及《遂宁高新区通过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领审批表》(见附件)

五、提交资料

(一)所需提交资料

1.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电子证书或者纸质复印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打印截图(接续考试全部通过的,需提交上年成绩截图)

3.申领承诺书(见附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银行卡号复印件(原件备查)

5.劳动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6.中国社会工作网登记截图(登记地点为高新区)。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所在机构公章,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

7.202212-202312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无劳动(劳务)合同需要街道(乡街)、社区(村)出具工作证明。

9.网格员需要提供主管单位证明。

(二)提交地点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民政组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21202办公室),联系人:梁世汉,联系电话:6801071

 

附件:遂宁高新区通过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领审批表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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