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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

来源:遂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2-05-30 14: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机构设置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相关报表

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安居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职能简介

1.实施中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负责中学学历教育和相关社会服务。

2.具体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发展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等教育事业;

3.具体管理教育经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政策和措施;

4.承办高新区管委会、社事局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重点工作

1.规范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2.德育为先,点滴渗透,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3.积极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4.继续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全区教育扶贫工作,最终实现精准脱贫目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属乡镇级一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设置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收支总预算624.07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629.28万元减少5.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教师调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收入预算62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支出预算62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0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4.07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629.28万元减少5.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教师调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0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28.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4.0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教师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28.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5万元。教育支出428.75万元,占68.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6万元,占16.02%;卫生健康支出36.81万元,占5.90%;住房保障支出58.55万元,占9.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205类)普通教育(02款)中学教育(03项):

2022年预算数为428.7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中学教育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资助支出。

2.教育支出(205类)普通教育(02款)其他普通教育(99项):

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安服务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2022年预算数为60.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

2022年预算数为30.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

2022年预算数为3.3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

2022年预算数为36.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款)事业单位医疗(01项):

    2022年预算数为58.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基本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

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2年也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1年预算保持不变。

(二)培训费较2021年预算保持不变。

(三)差旅费较2021年预算保持不变。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初级中学校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2022年部门预算部分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教育支出(类) 普通教育(款)义务教育(项):指乡镇初中教育的支出。

4. 教育支出(类) 普通教育(款)中学教育(项):指乡镇教育各中学用于中学教育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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