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职能简介
承担园区招引和投资服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和解除(终止);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策划、包装和宣传招商引资项目;负责组织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对接协调各级驻外机构涉及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大抓招商引资,重抓招大引强”的重大决策,紧盯龙头企业、优质企业,拿出真招实招新招,力争全年签约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4个,其中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1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6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371.64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39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371.6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64万元,占100%;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37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占31%;项目支出254.63万元,占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371.64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39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6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3.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371.64万元,较2024年减少70.39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77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4.6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8.96万元,占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3.37万元,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4.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事业运行50(项)2024年预算数为9.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3.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13(款)招商引资08(项)2024年预算数为254.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208(类)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一般公共服务208(类)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4年预算数为5.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6.一般公共服务208(类)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10(类)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8.一般公共服务210(类)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4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9.一般公共服务210(类)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4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一般公共服务210(类)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215(类)08(款)行政运转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1.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转。
12.一般公共服务215(类)08(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1.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221(类)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8.9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5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11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6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差旅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遂宁高新区经济合作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75.7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1.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54.63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生活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