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 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搞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 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 明建设;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 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监督 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 金的管理;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
2.党建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 承担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群团、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对纳入乡镇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办理的协调、督查等。
3.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 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 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乡村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 相关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数据统计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等镇村建设管理事项。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 政优抚、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卫生健康、慈善、民族宗教和退役军人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 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 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 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 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河长办日常工作。
6.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镇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承担乡镇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权益维护、拥军优抚、信息采集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政务服务股。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的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2.退役军人和农民工服务股。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承担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承担农民工回引、进城落户、子女教育、土地权益、劳动权益、社会保障、文体活动等具体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农业机械、水产、水利、农业经营管理等涉农工作;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植物检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组织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移民开发、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等农业农村事务性工作。
三、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宣传文化工作计划的实施;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文艺节目的宣传;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图书资料及体育器材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广播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有线电视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举办专题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为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按照统一规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
(二)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保升镇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
经济发展:明确工作目标,紧扣发展主线,早谋划、早落实,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乡村振兴:围绕园区定位,抢抓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培育发展动能。
特色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实施农业现代化示范、产业集群培育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保升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保升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0.15万元,上年结转100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16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3060.31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33.81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3060.3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0.15万元,占67.32%;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100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16万元。),占22.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306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86万元,占52.31%;项目支出1459.45万元,占47.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3060.31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33.81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0.1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0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16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372.29万元、 农林水支出53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03万元、其他支出950.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2060.15万元,较2024年减少139.84万元,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80万元,占3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5万元,占4.67%;卫生健康支出43.88万元,占1.43%;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占0.65% ;城乡社区支出372.29万元,占12.17%;农林水支出531.10万元,占17.35%;住房保障支出80.03万元,占2.62%;其他支出950.36万元,占31.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相关工作。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22.29万元,主要用于:保升镇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单位政策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8万元,主要用于:保升镇工作日常开支、在职人员体检。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80.7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工资以及事业人员相关办公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3.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辞退民师补助。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工勤及事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9.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2.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保险(项):2025年预算数为6.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额医疗及医疗补助。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保升镇农药厂废弃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22.49万元,主要用于:保升镇范围内安置小区运维支出及保升镇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租赁费用。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9.8万元,主要用于:遂宁高新区保升镇公立幼儿园室内、户外装修项目。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相关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2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和离任村干部补助及基层组织与公共运维开支。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0.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50.36万元,主要用于:遂宁高新区南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2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党组织活动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务考察、政务调研、信访突出问题处理、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2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1万元,差旅费12.1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2.41%。主要原因是防汛减灾、安全生产、为企服务、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及拆迁任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16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支出100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16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6.3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24万元、上升1.3%。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退役军人安置人员5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保升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保升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遂宁高新区保升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459.2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459.29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用于单位开展人大相关工作。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保险(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退休人员大额医疗及医疗补助。
14.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土壤(07):反映保升镇农药厂废弃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指保升镇范围内安置小区运维费用及保升镇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租赁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反映遂宁高新区保升镇公立幼儿园室内、户外装修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反映驻村工作队相关经费的扶贫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05):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反映遂宁高新区南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