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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3-01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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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职能简介

1.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负责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和“亮点在高新”要求,担当新作为、实干启新篇,推动辖区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聚焦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市场监管铁军。一是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二是建好“个私协”党支部,做实“小个专”和外卖配送行业党建,建好“骑手暖心驿站”,打造“小个专+外卖配送+党建指导站”示范点,深化“红骑手 跟党走”主题活动。三是扎实开展系统行风建设,强化内外监督,梳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培养锻炼干部队伍,变“人少事多”为“精干人为”。四是借力综合执法改革,创新“局所合一”机制,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用“高新”精神提升市场监管队伍形象。

(二)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年报+”服务,下大力气清理“僵尸”企业,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市场主体服务工作。二是开展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高效解决企业诉求,扩大“高新咖啡时”覆盖面,利用“个私协”建立与经营主体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个转企”培育库,高质量完成“个转企”任务30户以上。三是高效受理12345热线、12315平台群众诉求,强化数据分析、跟踪处理结果,确保处置率、满意度等效能评价持续保持全省优秀。四是扎实开展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万人进万企”等活动,利用业务优势提前介入企业招引和项目建设全过程服务,推动食品加工集中功能区、成渝预制菜产业园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年内建成达效。

(三)聚焦质量支撑标准,提升企业竞争实力。一是全面梳理现代物流、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锂电新材料、食品等行业和入驻企业特点,围绕“质量强区”“质量强企”目标,形成企业质量标准台账,建立企业梯次培育清单,加强“名特优新”宣传,选塑质量强国领军企业。二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升标准化创新驱动活力,借力重庆大学锂电研究院及佰思格、中科华联等现有项目梳理和培育锂电行业标准体系,实施成果转化,推动净平环保评审“静电工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

(四)聚焦民生关切事项,规范治理市场秩序。一是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好“铁拳”“春雷”专项行动,围绕校园食品安全、“一老一小”等民生痛点及虚假广告、“假合格证”、“鬼秤”等市场乱象,严厉查处违法案件。二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药店、诊所、燃气、农产品、停车场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实建材家居、汽车、果蔬等行业商家常态约谈机制,开展案例警示,举一反三。三是重点打击汽车、电瓶车销售行业虚假宣传、合同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聚焦监管效能提升,兜牢市场安全底线。一是保障食品安全,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2.0版本,建好“吹哨人”制度,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备案改许可工作,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治理提升,2024年监管重点突出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供餐单位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保障药品安全,以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为重点,聚焦“一老一小”产品,加强药械化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网络销售等环节监管。三是全面摸清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底数基数,实现“两个规定”全覆盖;以电梯、CNG充装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落实电梯到期检测、压力容器(管道)安装备案、叉车安全检测。四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查办案件不少于60件,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兜住兜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

(六)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区。一是全面梳理园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基数底数,深入企业“优帮扶”,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升行动。二是持续巩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成果,做好第三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结合园区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与推进产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三是深化高价值专利培育,重点针对园区科技创新、专利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专利、商标全覆盖,形成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持续探索先行发布知识产权行政禁令;探索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机制,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等为创新载体,对维权诉求及时收集、及时处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11.1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要求新增了“小个专”非公党建、商业秘密保护、“个私协”启动资金项目因新增劳务派遣人员4人,故预算经费增加;三是2023年12月市级下达的“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提升项目资金”纳为2024年区级(本级)预算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收入预算511.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1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支出预算51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9万元,占33.3%;项目支出340.56万元,占6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11.1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要求新增了“小个专”非公党建、商业秘密保护、“个私协”启动资金项目因新增劳务派遣人员4人,故预算经费增加;三是2023年12月市级下达的“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提升项目资金”纳为2024年区级(本级)预算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1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农林水支出2.2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11.1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要求新增了“小个专”非公党建、商业秘密保护、“个私协”启动资金项目因新增劳务派遣人员4人,故预算经费增加;三是2023年12月市级下达的“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提升项目资金”纳为2024年区级(本级)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64万元,占9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6万元,占4.84%;卫生健康支出6.38万元,占1.25%;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2.25万元,0.4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9万元,占0.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65.35万元,主要用于局公务员正常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的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4年预算数为304.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项目目标

3.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主体管理(04)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个转企”激励资金兑现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59.63万元,主要用局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5. 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 (08)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招商引资项目工作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14.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4年预算数为7.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06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在职人员工伤险失业险

9.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3.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预算数为0.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人员医疗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21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局驻村工作队队员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支出。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个转企”激励资金兑现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12.23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高新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区县市场监管公务学习交流、接待上级检查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小型客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高新分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9.7万元。

(一)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2023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26万元,较2023年预算26.93万元增加7.33万元,增加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340.5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340.5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农林水支出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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