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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十不要”

来源:遂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19-09-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森林防火“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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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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