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2022〕7号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
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的通知
城乡统筹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的通知》(遂财农〔2021〕98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650.85万元至你中心,专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该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2年2月8日
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 预算单位 |
金额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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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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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统筹中心 |
650.85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原则上为6月30日前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直达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