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高管财专发〔2022〕83号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现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至你中心(资金分配见附件)。该项资金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下达资金主要支持园区开展农业生产抗旱工作。请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53号)要求执行,同时请及时拨付资金,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和分配资金,专款专用。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 单位 |
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备注 |
| 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10 |
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 |
维修改造一批提灌站,旱情明显改善;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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