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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单位预算

来源:遂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2-05-30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相关报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1-1. 单位收入总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1.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

2.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组织辖区内城市设计(重点区域除外)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用地规模小于100亩的工业项目,政府性投资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小规模的区域内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级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店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5.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7.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0.配合做好辖区内执法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11.负责园区林业相关工作

(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高新城市能级提升规划研究成果的指导下,细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优化用地布局,深化完善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

2.推进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将平台延伸至园区分局,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监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

3.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能落地、可执行、可检验。协调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高新区大队与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配合,做好日常巡查,增强保护力量,增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损毁行为摸排、清查能力,有力支撑园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双达标。
        4.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土地报件力度,完成2021年第1516172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工作并取得省政府批文,力争完成年度土地报征任务500亩,有效保障优抚中心、北部基础设施道路等民生项目部分用地需求。

5.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多部门联合,对各类项目的土地利用强度及投资强度指标进行审核,把好项目准入关,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年度开展园区年度节约集约评价,对园区土地利用状况和节约集约状况进行监测与分析。

6.加大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 

优化工作专班组,领导牵头多部门联动,从违约角度施压,从协作角度自救,按照收回一批、促进建设一批、达产达标一批方式进行处置。

7.解决不动产登记的问题

一是继续在市局组织调查、摸底、研究后形成方案的基层上,积极协调、完善办理要件。二是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进一步完善登记各项制度、流程,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业务能力。确保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并稳步、高效推进。三是做好农村宅基地(农房)产权证书发放扫尾工作。加快不动产调查、测绘、数据整合、制证、发证工作。确保3月底全面完成,并接受市局验收。

8.推进林业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有效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全区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合理、健康发展。二是完成140亩林地报征工作。按照园区项目建设需求,合理开展林地报征工作,对征()用林地进行现场勘验,严格按政策审核上报,同时落实好森林植被的恢复工作;是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推进,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

9.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明白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地质灾害应对措施,避险方法等。

10.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

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力度。着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及土地矿产卫片的核查工作,全面清理排查园区各类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新增。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0179.85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5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应上级要求,2022年增加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1017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79.8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支出预算1017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万元,占0.28%;项目支出10151.55万元,占99.7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0179.85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52.05万元,主要原因应上级要求,2022年增加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79.85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918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94.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0179.85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52.05万元,主要原因应上级要求,2022年增加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9185.7万元,占90.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94.15万元,占9.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工作,乡村规划师工作,林业、防虫及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卫片执法工作,地灾、森林防灭火、执法等工作经费。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835.85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一张图系统平台建设;高新区规划设计、土地报批勘察设计、山体修费、增减挂钩;林地报征;不动产登记在乡镇延伸办理工作;农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规划馆运营;高新区城市能级提升规划研究工作;专委会、规委会等工作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9185.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占补平衡指标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21年增加1万元,原因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

(一) 会议费较2021年预算保持不变

(二)培训费较2021预算增加2万元。

(三)差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4.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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