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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3-01-20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项目选址定点,监督园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编制高新区城乡建设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报上级审批;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安全监督;负责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电力、通信线路的新建、改建等协调工作;负责天然气等要素和能源协调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气象工作;参与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建筑业、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市政工程设施、房屋及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重点工作【简介】

1.建设管理:一是按照市建筑领域乱象治理办公室、市问题楼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园区建筑领域乱象治理及问题楼盘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园区建筑业快速发展;三是落实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禁止现场搅拌,推动预拌混凝土产业发展。

2.住房保障:一是完成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等相关工作。二是实施金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三编制《遂宁综合极核片区乡镇级片区市政设施专项规划(高新区)》。四是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五是新开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六是拨付市城区商品房购房补贴资金。

3.城市建设:一是管线迁工作。完成110千伏金家沟变电站及配套线路建设,完成遂宁职业学院、桃花山片区用地范围内10千伏线路及遂安大道通信基站搬迁工作,做好北部片区纵四、纵五路美宁段给水管网建设管沟开挖及恢复工作。二是企业要素保障。协调水电气等相关能源单位做好遂宁职业学院、雪香米、小食品集中加工区、华创等企业要素保障工作。三是城镇燃气安全监管。督促辖区内保升镇、西宁街道办及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经营区域内燃气管道、供气设施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治,开展形式多样的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防止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高新区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四是着力改善辖区居住环境,打造舒适宜人的生活空间。全力推进春晓路、黄龙路示范道路及公园城市建设,塑造具有青春、创新、缤纷的街区,创造生活服务、步行、景观休闲三位一体的宜居环境。五是加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规范招投标市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六是做好建筑业经济指标工作数据报送工作,加大基础数据台账建设。

4.交通运输管理及道路维护建设一是交通运输宣传及行业安全建设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横幅等方式,宣传道路运输安全、扫黑除恶、非法营运及文明城市建设、卫生城市建设等相关知识;通过设立道路警示标志牌,提示驾驶员路况信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推进行业治理护安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形势。开展保升镇幸福美丽乡村共富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确保行车行人安全;及时拨付公交运营补贴,确保公交运营工作顺利进行。

6.水利及防汛抗旱:一是防汛抗旱工作。督促辖区内各镇(街道)做好园区4条河流、3座水库、2处山洪灾害危险区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同时抓好抗旱工作;二是河长制工作。开展河道巡查保洁等重点工作,抓好日常巡河、问河、护河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管好盛水的盆,治好盆里的水三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白果湾水库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切实解决白果湾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防汛能力。

7.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控,消除质量隐患,杜绝质量事故,提高质量水平,争创省、市优质结构工程;二是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指导各在建项目加强安全管控,防范一般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三是抓好在建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扬尘污染,提升环保工作实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092.1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25.6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部分职能职责划转至高新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故路灯电费、市政消防水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绿化养护费用、高新区及各镇污水处理费、污水提升泵站运营管理与维护经费相关费用未进行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收入预算209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万元,占0.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4.1万元,占99.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支出预算20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9万元,占11.65%;项目支出1848.31万元,占88.35%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092.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25.6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机构部分职能职责调整,故路灯电费、市政消防水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绿化养护费用、高新区及各镇污水处理费、污水提升泵站运营管理与维护经费相关费用未进行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4.1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2.7万元、农林水支出315.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1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9.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084.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33.62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部分职能职责调整,路灯电费、市政消防水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绿化养护费用、高新区及各镇污水处理费、污水提升泵站运营管理与维护经费相关费用未进行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4万元1.53%、卫生健康支出8.69万元0.42%、城乡社区支出694.7万元33.33%、农林水支出315.62万元15.14%、交通运输支出513.66万元,24.65%、住房保障支出509.58万元,24.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缴费缴纳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6.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41.32万元,主要用于:遂宁高新区建设工地质量安全等相关费用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6.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办公经费和借用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未支付疫情防控相关费用、聘请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5.62万元,主要用于: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022年未支付水利相关费用、遂宁高新区水利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2.6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未支付城市建设相关费用、遂宁高新区城镇燃气、零星管线迁改、绿道建设、金家沟变电站建设补偿费用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7.35万元,主要用于:(提前下达)其他建设项目前期费用、遂宁高新区建设管理相关费用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9.9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5万元,主要用于:遂宁高新区交通建设相关费用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高速路口入川即检查验点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40万元,主要用于:公交运营补贴费用(运营里程补贴、线路培育补贴、不可抗力补贴)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23年预算数为24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提前下达)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完善设施设备、预算、公证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3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 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5万元,主要用于:遂宁高新区住房保障相关费用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86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商品房购房补贴资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4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因本部门2022年无该项预算工作经费,无上年数据比较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收支总预算1.5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3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异地行政事业单位莅遂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无该项预算工作经费,无上年数据比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7.5万元。

(一)会议费2022年预算减少2.36万元。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1.7万元。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0.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58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88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因机构调整,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遂宁高新区建设交运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2023共有车辆0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遂宁高新区建设交运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1848.3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4.04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1814.2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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